国务院批准!涉及安徽、上海等9省市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4月7日消息,《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已印发。规划期限为2020年至2035年。
2025年前,为满足长江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南北交通运输需求,在深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做好相关规划衔接的基础上,重点推动实施79座过江通道。其中:四川省(10 座)、重庆市(17 座)、湖北省(24 座)、鄂湘界(1 座)、鄂赣界(2座)、赣皖界(1 座)、安徽省(9 座)、江苏省(13 座)、上海市(2 座)。2035年,全部建成后,安徽将拥有32座过江通道。 安徽的9座包括:
《规划》表示,截至2018年底,已建成过江通道108座,基本覆盖沿江区县。其中,公路54座、铁路10座、城市轨道5座、城市道路21座、多功能合并过江18座,另有41座过江通道正在建设。 发展目标是,到2025年,基本形成规模适度、资源节约的长江干线过江通道系统,建成过江通道180座左右。 到2035年,全面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保障充分、集约高效的长江干线过江通道系统,建成过江通道240座左右。 根据布局方案,到2035年,规划布局长江干线过江通道276座,其中四川省45座、重庆市75座、湖北省69座、安徽省32座、江苏省41座、上海市3座、滇川界1座、鄂湘界2座、鄂赣界 6座、赣皖界2座。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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