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扬州市区住房保障政策新闻发布会顺利召开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明确2020年度市区住房保障准入审核相关事项的通知》(扬府传发〔2020〕40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联合制定了《扬州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准入审核实施细则》(扬建保〔2020〕6号)。为抓好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更好地推动住房保障政策实施,让市民和公众更全面地了解我市住房保障工作,5月9日上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了扬州市区住房保障政策新闻发布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刘忠华、副调研员吕向洪出席了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主要负责人,市住建局办公室、组织宣传处、住房保障与住房改革处主要负责人,各区(功能区)住建局(规建局、建设局)分管负责人及科室负责人,市住房保障中心、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和直管公房管理处分管负责人及科室负责人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会上,刘忠华副局长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住房保障工作、认真做好住房保障政策宣传工作、不断提高住房保障针对性和实效性三个方面提出了意见。刘局长对今年住房保障重点推进工作进行明确:一是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适当放宽准入条件,不断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二是加大投入,加快推进佳家五期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好房源和资金保障;三是协调各区和市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住房保障准入审核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采取实物保障或货币化补贴的方式及时给予保障;四是扎实开展文明安居小区创建行动,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着力提高保障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住房保障与住房改革处负责人现场解读了《扬州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准入审核实施细则》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此次新闻发布会地顺利召开,标志着2020年住房保障准入申请等工作即日起正式启动。各级住房保障部门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好市区住房保障准入申请审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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