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规定!事关仪征房屋买卖...
为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一件事”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扬州市委市政府2号文件要求,仪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月21日起全面实行存量房(二手房)买卖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合并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办理地点 仪征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一件事”窗口。 02 业务流程 1 买卖双方自行签订买卖合同 (自行成交或中介场所) 2 买方申请贷款授信 (银行/公积金) 3 买卖双方、银行共同申请登记、合同备案(网签合同)、缴纳税、费 (不动产登记“一件事”窗口) 4 登记核定 (不动产登记中心) 5 缮证、领证 (领证窗口或自助打证机) 6 买方申请放款 (银行/公积金) 备注:该流程为个人购买二手房完整流程图,①、②、⑥业务非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业务。 03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需提前加盖银行公章); 2、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 3、银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4、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和土地证); 5、主债权合同; 6、抵押合同; 7、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04 办理时限 0.5个工作日。 05 收费标准 住宅类:80元/件; 非住宅类:550元/件; 证书工本费:10元/本。 06 其他事项 合同签订时间在2月21日之后的,不再分开受理二手房转移和抵押登记。 仪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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